上市公司合规与监管:ESG选题的核心-双重重要性解读


引  言

继沪深两所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后,ESG合规步伐飞速加快。2024年11月三大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仅两个月,2025年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主板和创业板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正式稿(以下合称“《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再度细化ESG选题的核心,即双重重要性。本文将结合目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解读双重重要性,以便帮助上市公司加强ESG披露能力。





可参考的规范性文件






双重重要性定义


1、财务重要性,即是否预期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内对公司商业模式、业务运营、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融资方式及成本等产生重大影响。


2、影响重要性,即企业在相应议题的表现是否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笔者提示,根据《ESG指引》第十一条,议题对公司具有财务重要性的,不论是否具有影响重要性,均需按照“四要素内容及《指引》有关具体议题规定”进行披露。





如何定义“重大影响”


1.《ESG指引》第五十九条对“重大影响”概念作出界定:


(1)可持续发展相关议题预期在短期、中期或长期内对披露主体商业模式、业务运营、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融资方式及成本等的影响的重大性,可以从影响发生的可能性以及财务影响的程度两方面判断;


(2)披露主体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实际或潜在影响的重大性,可以从影响的规模(即影响的大小程度)、范围(即影响的广泛程度)和不可补救性(抵消或弥补伤害的难度)三方面判断。


2.《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进一步细化实操性(该部分内容,主板与科创板一致)


(1)就影响重要性评估方法,笔者总结为自行评判和外部评价


1)自行评判中,对应《ESG指引》“重大影响”的概念,需考虑“规模”、“范围”、“不可补救性”和“可能性”四个因素,且四个因素在正面和负面影响的场景下,其定义或说明是有所区别的。



2)外部评价,关键利益相关方与专家参与,设置判定阈值,具体如下:



完成内外评价后,将议题影响重要性评分与阈值进行比较,得出议题影响重要性的分析结果。


(2)财务影响重要性评估方法,亦为自行评判和外部评价


1)自行评判中,要结合“财务影响的程度”和“财务影响发生的可能性”来判断。



2)外部评价,关键利益相关方与专家参与,设置判定阈值。


与“影响重要性”不同的是:


a.“财务重要性”的利益相关方主要指有债权债务关系一方,即对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及管理层,以及股东、投资者和债权人。


b.除了定量因素,定性因素也可作为阈值判断因素。


定量因素指绝对或者相对货币阈值,例如主要财务报表科目金额的百分比、收入、成本、总资产或净资产;而定性因素指考虑其所在行业、业务模式或运营特征中,投资者关注的可能重大风险,如商誉风险。


3)反向评估标准


笔者注意到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基本准则》除了将规模、范围、不可补救性和发生的可能性作为评估标准,还明确了反向评估标准,即“若在合理预期下,某项可持续风险和机遇信息的省略、错报或者模糊处理会影响可持续信息基本使用者据此作出决策的,该信息具有重要性。”该部分内容在《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被重申。


完成内外评价,将议题影响重要性评分与阈值进行比较,结合反向评估标准后,得出议题影响重要性的分析结果。


(3)整合影响与财务重要性结果 


最常用的方式是图示法。GRI标准(即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简称GRI标准)与香港联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现《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都曾给出企业披露时可以参考的议题矩阵,目前已有大量上市公司采用。


基于《ESG指引》的双重重要性视角,建议将财务重要性程度和影响重要性程度作分别矩阵横轴与纵轴,清晰展示每个议题双重重要性程度。图示议题“重要性阈值”设为大于5。



上市公司也可以尝试采用九宫格图模式,以横、纵轴的不同位置分别代表议题重要性的“低、中、高”三个特征(低并不代表为0)。如将议题的“重要性阈值”分别设为大于1/3,大于2/3。





结 语


随着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预计到2030年基本建成 ,ESG体系亦将形成,届时,企业无论规模大小,从上市公司到非上市公司,都必须进行ESG选题的披露。在这一过程中,议题重要性分析扮演着关键角色,它不仅直接影响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框架,还是企业确立可持续发展目标和确定管理重点的基础。上市公司应深入理解议题重要性并将其有效运用于实践中,提前构建ESG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信息披露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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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 律师

毛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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