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法律实务:创业板发布“三大领域、九个细分行业”IPO审核指南
近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向各保荐机构送达了《关于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先进制造领域首发审核指南(试行)>等三件首发审核指南的通知》。该通知称,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后,致力于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先进制造、数字、绿色低碳“三大领域”企业创新发展,其聚集效应逐步显现。前期,深交所选取“三大领域”中申报企业数量较多的8个细分行业及当前关注度高的人工智能行业,总结行业审核经验,制定了首发审核指南供审核部门内部使用。现为了进一步提升发行上市审核监管透明度,提高保荐机构执业质量,将首发审核指南向各保荐机构公开。该消息一出,即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笔者了解到,本次首发审核指南分别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先进制造领域首发审核指南(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数字经济领域首发审核指南(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绿色低碳领域首发审核指南(试行)》(以下统称“审核指南”),明确了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三大领域中的九个细分行业的审核要点。
其中,审核指南所称的“先进制造领域”系指包括运用高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流程、新生产组织方式对劳动对象进行安全、高效、清洁加工制造从而形成高质量、高性能工业产品的行业,审核指南主要适用于创业板先进制造领域中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制造、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等细分行业企业的首发审核;“数字经济领域”系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行业,审核指南主要适用于创业板数字经济领域中集成电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细分行业企业的首发审核;“绿色低碳领域”系指以环境保护、生态改善、节能降碳为核心,通过绿色资源开发、绿色技术创新等实现自然资源充分高效的利用,向市场提供绿色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审核指南主要适用于创业板绿色低碳领域中光伏和锂电池产业链等细分行业企业的首发审核。
审核指南主要针对前述不同领域的适用细分行业企业的特点,制定了具体的审核关注点,笔者汇总如下:
领域 | 业务 | 范围 | 审核关注重点 |
先进制造领域 | 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制造相关业务 | 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不包括原料药生产、医药行业外包服务、医药流通业务等 | 1、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如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审批&流通政策变化、医保支付政策变化等影响; 2、发行人研发情况,如研发管线与注册情况、核心技术来源、持续研发能力、临床试验情况、研发失败影响等; 3、发行人产品的市场空间及竞争情况,如创新产品的适应症、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产品竞争情况等; 4、发行人推广活动合规性,如经销模式合规性经销收入真实性、特殊商业模式合规性、自主推广模式合规性、推广服务商模式合规性、销售费用合理性、推广活动可验证性、商业贿赂核查充分性等; 5、发行人行业经营资质与产品安全问题,如企业资质完备性、委托生产模式合规性、信息化追溯合规性、产品安全、公司及其高管&销售人员的违规情况。 |
汽车制造产业链相关业务 | 包括汽车整车制造和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 | 1、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如产业发展政策(电池技术、物联网技术、新能源汽车基础技术)、污染物排放政策、经营资质许可政策等变化的影响; 2、发行人产品与新技术的融合情况,如核心技术先进性、技术或者产品与新技术融合情况、研发成果市场认可度等; 3、发行人所属细分行业的竞争格局、产品的市场空间、供应链地位、配套车型的产销变化等对发行人成长性的影响; 4、发行人关于大客户依赖,产品价格年降,模具开发等行业特殊事项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5、发行人生产资质的齐备性,如供应链资格准入、安全生产、第三方授权许可等。 | |
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 包括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航空装备产业、卫星及应用产业、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等 | 1、发行人新技术或者新工艺的应用情况,如核心技术的先进性、新技术或者新工艺的应用情况、数据信息安全保护等; 2、发行人关键技术和原材料的自主可控情况,如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性、核心原材料的自主可控性、“国产替代”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3、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公司的特殊业务模式,如发行人收入确认与业务模式的匹配性、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销售模式的合理性、主要客户的特殊采购模式; 4、发行人下游行业周期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如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对发行人的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的影响等。 | |
数字经济领域 | 集成电路相关业务 | 包括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硅片生产、集成电路设备及其零部件耗材、EDA软件、分立器件等业务 | 1、集成电路产业监管政策要求对发行人的影响; 2、发行人承担国家专项、解决技术“卡脖子”的情况,以及国产替代的能力; 3、集成电路产业链不同环节技术先进性判断,如芯片设计业务、晶圆制造业务、封装测试业务、EDA软件业务、集成电路硅片业务等情况; 4、国产替代空间及市场竞争情况,行业周期波动对发行人成长性的影响,如行业周期、细分市场规模和门槛、国产替代增量空间、新产品拓展能力、技术迭代等情况; 5、供应链的稳定性,如供应商依赖风险、产能锁定影响等; 6、财务真实性核查情况,如经销收入真实性、固定资产核算准确性、资产收购、业务重组和商誉、DEA软件收入确认和技术摊销期限等; 7、信息披露充分性和敏感信息豁免披露的平衡。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业务 | 为客户提供软件开发和销售(包括定制化软件、通用型软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等业务 | 1、发行人软件产品应用领域及其先进性,如技术来源及其可控性、技术先进性特征、研发成果市场认可度等; 2、行业政策变化对发行人的影响,如政策驱动影响、重大项目的可持续性等; 3、发行人对新区域、新应用领域、新产品、新客户的拓展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单一产品或者客户依赖影响等; 4、发行人人工成本核算、研发费用核算等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如收入确认合规性、人工成本核算、研发核算的准确性、应收账款及其坏账计提、存货真实性、毛利率的合理性等情况; 5、发行人业务分包及订单获取的合规性,如订单来源的合规性、业务分包和外协服务、核心技术和人员是否存在竞业限制等情况; | |
互联网相关业务 | 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实现商业目标的业务,包括互联网广告、内容运营、电子商务、撮合交易平台等,涵盖广告媒体、广告服务、网络资讯、互联网视频、零售电商、品牌代运营、网络平台APP等众多细分领域 | 1、发行人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2、发行人核心技术门槛及其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如技术创新性、技术对运营的优化情况、产业融合情况等; 3、发行人业务模式的可持续性,潜在竞争风险及关键运营指标变化等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的影响; 4、互联网行业公司不同业务模式中特殊事项(如虚拟产品)的财务核算合规性,如虚拟产品、无形资产、资产置换、广告业务、营销推广费用等会计核算; 5、发行人信息系统核查情况,如信息系统的可靠性、信息系统数据获取的完整性、数据系统异常情况的核查充分性; 6、发行人经营合规性和业务资质的齐备性。 | |
涉及人工智能相关业务 | 包括人工智能软硬件平台建设、算法模型开发、人工智能应用,以及提供基础支撑、通用技术支撑和关键领域技术支撑等业务 | 1、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要求; 2、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如技术布局及来源、核心技术与人工智能国家标准的相关性、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优劣势、核心技术的应用情况等; 3、发行人核心产品的研发进度和商业化安排、未来销售预测的谨慎性,如产品市场空间、未来销售预测等; 4、发行人的市场空间情况及持续经营能力,如核心技术的外部依赖性、技术研发及业务经营资金投入情况、未盈利事项的影响等。 | |
绿色低碳领域 |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 | 包括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逆变器及其他关键产品或者设备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 1、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政策的影响,如产业政策、退役回收政策、贸易政策等; 2、光伏产业链不同环节的技术先进性,如多晶硅行业、多晶硅行业、电池片行业、光伏组件行业、光伏设备行业、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行业等技术情况; 3、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对发行人成长性的影响,如行业周期、议价能力、业绩指标变动情况等; 4、光伏行业公司存在的双经销等特殊经营模式,如双经销模式、供应链融资中间商模式等情况; 5、发行人资产减值计提等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
锂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 | 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锂离子电池相关上游原材料(例如电池级碳酸锂、磷酸铁、硫酸镍等)、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含电解质)、单体电池、电池组及电池管理系统、相关制造设备、回收利用等业务 | 1、产业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如“双碳”政策、补贴政策、贸易政策等影响; 2、锂电池产业链不同环节的技术先进性,如上游锂盐行业、三元前驱体行业、正负极材料行业、电解液行业、电池铜铝箔行业、单体电池或者电池组行业、锂电池回收行业等技术情况; 3、发行人下游行业整体景气度、行业周期变化对发行人成长性的影响; 4、发行人业务资质的取得情况,如危化品相关资质、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环保排放等; 5、锂电池行业公司中存在的长单销售、三方销售等特殊经营模式的合理性和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等; 6、发行人主要资产状况,如存货规模及跌价风险、应收款项等。 |
注:审核指南亦规定,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三大领域中的其他细分行业企业的首发审核可以参照适用。
虽然深交所强调,审核指南不属于审核业务规则,不涉及对现有审核标准的新增、修订或者解释,不增加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仅供各保荐机构内部参考交流。但随着审核指南的发布,属于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制造、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人工智能、光伏和锂电池产业链九个细分行业的企业在IPO的前进路上获得了更加明确的指导。
参考文献:
1、《关于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先进制造领域首发审核指南(试行)>等三件首发审核指南的通知》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先进制造领域首发审核指南(试行)》
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数字经济领域首发审核指南(试行)》
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绿色低碳领域首发审核指南(试行)》
本文作者: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 律师
吴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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