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华银助力桂冠电力发行2025年第三期公司债券

 
 
 
 
 

 

 

业绩动态

前言

近日,由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简称:东方华银)提供法律服务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桂冠电力,证券代码:600236)2025年第三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成功。

重点内容

发行规模9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04%,创广西区域同期限债券利率新低。本次发行系东方华银助力桂冠电力继今年7月及9月发行公司债后,年内第三期公司债发行,三次合计募资24亿元。上述三期债券发行均获得市场高度认可,不仅有效降低了桂冠电力综合融资成本,更充分彰显了投资者对公司稳健经营基本面、核心竞争力及清洁能源行业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发行公司

桂冠电力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企业和五家上市公司之一。1992年9月成立,2000年3月在上交所A股上市,是全国第一家以股份制形式筹集资金进行大中型水电站建设的企业,逐步发展成为广西装机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和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中国上市公司创新品牌价值100强”等荣誉。

 

关于律所

东方华银已为桂冠电力提供了多年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今年已多次协助桂冠电力完成公司债、中期票据、超短融等工具募资的发行。东方华银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经验赢得了桂冠电力以及相关合作机构的高度认可,将继续为桂冠电力在资本市场的运作保驾护航。本次发行项目组成员包括合伙人黄勇律师、毛一伦律师、何心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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