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冠中生态收购精算家暨控制权转让



导 语

一、本次交易为协议转让与股权收购同步实施的交易模式。


本次交易分为“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与“上市公司收购精算家51%股权”两个环节,实际呈现出精算家实际控制人靳春平通过控制上市公司并将其旗下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重组上市”需要满足“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中,已经满足了“控制权变更”“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两项,但上市公告称根据初步测算财务数据,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跨界并购。


上市公司购买精算家51%的股权,目前仅为意向协议,尚待上市公司后续履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相关事宜需以最终签订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生态修复+财税数智化”双主业模式。




案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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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 并购重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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