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华银助力晶华新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顺利通过上交所审核

2025
业绩动态

精研覃思 携手共进
2025年3月31日,由东方华银提供法律服务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晶华新材,证券代码:603683)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简易程序)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晶华新材的本次发行申请于2025年3月24日被上交所受理,并在2025年3月31日迅速获得审核通过,整个过程仅耗时7天。

创新突破·共赢未来
晶华新材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集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专业生产各类粘胶制品的公司。晶华新材战略定位为“中国最具创新和服务能力的胶粘解决方案专家”,确立3个重点业务线,围绕工业胶粘材料在美纹纸胶粘材料和纸胶粘材料行业力争做到行业第一,在新能源、汽车用胶粘材料、屏显用胶材料、可降解胶粘材料争做创新突围者。
晶华新材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7,199,772股,占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为10.3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将助力晶华新材实施产能的战略转移,通过优化生产和提升效率来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同时,加强晶华新材的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东方华银已为晶华新材提供了多年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并于今年再次助力晶华新材成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东方华银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经验赢得了晶华新材以及相关合作机构的高度认可,将继续为晶华新材在资本市场的运作保驾护航。本次发行项目组成员包括叶菲律师、毛一伦律师、陈超婕律师和律师助理刘毅。